隨著公共合同法典的通過,貝寧國內的公共合同的簽訂過程將會變得更加有效、更加透明,貸款在公共合同融資中所占的比例將會逐步得到提高。目前公共合同融資中,75%以上來自于政府經(jīng)費或公共投資,貸款比例僅占10%左右。
該法典的通過,可以極大的改善政府的經(jīng)濟管理。同時,按照西非經(jīng)濟和貨幣同盟(UEMOA)的規(guī)定,各成員國均需要單獨制定公共合同方面的法典。貝寧作為其成員國,完成此法典的立法也是成員義務。
該法典共210頁、160條文。
此前,貝寧在公共合同領域的依據(jù)為1996年頒布的法令。由于該法令本身存在很多缺陷,加之行政機關效率低下,公共合同所需資金中貸款比例太小,公共合同市場本身不甚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