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日即將到來,針對群眾反映的公車私用現象,蒲城縣紀委監察局鐵腕治理公車私用問題,對公車的使用時間、使用條件、違規責任進行細化明確,全面杜絕公車私用現象。蒲城縣要求各單位的公車無特殊情況,只能在上班時間使用,使用前需向單位辦公室分管領
導申請報批,明確出車的時間、地點及用途。公車在節假日一律在單位院內進行統一封存,車輛停放封存期間,鑰匙交由各單位辦公室保管。如遇夜間、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需用公車的,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并報辦公室備案,從源頭上杜絕公車被用于非公務用途。
為了嚴格落實違規責任,該縣組織各單位“一把手”簽訂了《蒲城縣關于加強公車管理規定的承諾書》,承諾書規定領導干部、車輛管理人員嚴禁公車私用,若違反規定的將對違規領導進行通報、處罰,取消年內評優資格并由違規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截至目前,全縣17個鎮和部門單位已經全部簽訂了承諾書,縣紀委監察局將會定期不定期對公車的使用情況進行明察暗訪,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