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區的前身叫市內區。1945年9月8日,焦作首次解放后,劃修武、博愛兩縣各一部分建立了焦作市,并把轄區分組為一、二、三區。11月底,一、二區合組為市內區(今解放區的前身)。 1948年2月,焦作市改為焦作縣,市內區改為第一區。10月,焦作第二次解放,恢復了市內區。 次年10月15日,焦作縣改為焦作礦區,市內區屬礦區領導。1953年6月,市內區改為焦作鎮。 1956年8月25日,焦作礦區改為焦作市,焦作鎮改為焦作區。1957年12月3日,焦作區改為城區,1958年8月27日易名為解放區(因區機關坐落在解放路而得名),10月20日改為解放人民公社,1961年9月恢復解放區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