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星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02年,是以著名律師凌星個人名字命名的一家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從建所開始,本所就一改我國律師界傳統的“小而全”和“萬金油”式的經營模式,邁上了一條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品牌化的發展之路。
本所以“誠信”為立所之本,并于2004年9月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發布了“不達基本訴訟目的不收費”等七項內容的誠信執業宣言,這一宣言在社會各界產生了廣泛影響,深受廣大客戶的歡迎和贊賞。
本所有二十余名專職律師,其中近十名律師已成為法學某一領域的專家。本所有四百多平方米的現代化辦公樓,有完善的辦公、取證設備,并率先建立了本所內部局域網,做到了律師之間、律師與客戶之間高速有效的溝通、聯系和跟蹤服務。
本所服務范圍主要涉及:
1、擔任各類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2、代理各類訴訟、仲裁活動;
3、為各種涉外經濟活動提供法律咨詢;
4、房地產開發、買賣、租賃、房地產項目見證、中介、物業管理提供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其他非訴服務;
5、為各類企業的金融活動提供法律咨詢、項目融資服務;
6、為各類企業處理債權、債務,為各類企業的轉制改制工作等提供法律服務,承辦國有資產產權法律事務,為各類企業的設立、變更、注銷、資產重組、破產清算提供法律服務;
7、為各類企業知識產權的獲得和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8、為各類企業的勞動人事問題提供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