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智利勞動部勞動司負責監察。智利內政部負責批準工作簽證,駐外使(領)館負責向申請此類簽證人員的發放工作簽證。
管理制度
智利勞動法19條規定,雇員多于25人的外國投資企業,外籍員工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5%,雇員少于25人的外資企業則不受此限制。
申請工作簽證應提交的文件
? 有效護照
? 公司前人赴智證明
? 健康證明 (無傳染病)
? 四張護照照片
? 致領事與移民處信函
? 經過公證的勞動合同
? 公司簡介
? 申請人簡歷
具體可查詢智利駐中國大使館網站 WWW.ECHILECN.COM
(以上內容根據智利相關法規整理,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