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公安局向市人大常委會提請修訂深圳兩項交通安全法規:立法規定4歲以下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安全座椅,禁止14歲以下兒童坐副駕位置。那么,深圳市民對此有何看法,是否支持?昨日,記者采訪了部分市民、兒童家長及中小學生。大多數市民認為,立法強制4周歲以下兒童使用安全座椅,以及禁止14歲以下兒童乘坐副駕位置很有必要,這不僅是對兒童乘車規范進行約束,進一步提高少年兒童的乘車安全,更重要的是讓兒童安全乘車從隨意性變成規范性,并且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也有少數市民認為意義不大,因為“駕駛慢點,小孩不管是大人抱著還是自己坐在后面,一般不會有大問題出現。”
交警數據:
全國每年1.85萬兒童死于車禍
深圳市交警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每年全國有1.85萬名兒童死于車禍,其中,98%以上的事故車輛沒有配備安全座椅。而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當汽車發生碰撞時,兒童安全座椅能使嬰兒的死亡率降低71%,幼兒的死亡率降低54%。
市交警局民警孫萍介紹稱,目前中國只有大約1%的車輛配備了安全座椅,深圳也不例外。“許多父母都是選擇抱著孩子,甚至是讓孩子隨意坐在車上,或讓孩子單獨坐在副駕駛座位上,這些都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孫萍說,因為小孩的頸椎比較脆弱,在采取緊急制動的瞬間,很可能造成頸椎嚴重受傷,加上父母抱著孩子,更會產生一個外力作用,繼而壓傷孩子。當孩子單獨坐在副駕駛時,彈出的安全氣囊也會造成孩子窒息。“為了避免兒童乘車時不安全情況出現,我們推薦大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而由于副駕駛存在不安全因素,所以我們建議小孩也不要坐在副駕駛上。”
市民家長:從源頭上保護兒童乘車安全
記者昨日隨機采訪了部分市民,大部分市民都認為深圳采用立法對兒童乘車規范進行約束,很有必要,也是從源頭上保護兒童乘車安全。
市民張女士表示,自己一直有給2歲的女兒坐兒童安全座椅,孩子剛出生時就買好了。“但我周圍很多有小孩的人都沒有買這個,他們認為沒必要,甚至嫌麻煩。如立法了就好了,大家必須遵守執行,孩子也多了份安全保障。”
4歲孩童的爸爸郭先生說自己家里也有兒童安全座椅,但基本上沒用過。“一般都是我開車,孩子的媽媽或奶奶抱他坐在后面,覺得沒什么問題,所以就沒用安全座椅了。”郭先生稱,深圳采用立法對兒童乘車規范進行約束,他非常支持,“畢竟這是對兒童安全負責,對自己、對所有孩童家長,都是個警醒,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而不是僥幸。”
但也有少數市民家長認為此舉意義不大。市民許先生認為,小孩坐車是否安全,主要在于駕駛速度及大人的照顧程度。“駕駛慢點,小孩不管是大人抱著還是自己坐在后面,只要照顧好,一般不會有大問題出現。”而彭女士也認為只要不跑長途,不走特別顛簸的路,小孩不一定要坐安全座椅,“平時如天天放個座椅在車上,既占地方,又沒太大用處,所以我個人認為就這個事強制立法,意義不大。”
市人大代表:這是一個國際慣例
記者昨日還隨機采訪了幾位年齡在8~12歲之間的學生,他們大多表示平時自己都能自覺坐在車后排位置,并非副駕位。8歲的余同學稱,小時候爸爸媽媽就告訴他不能坐前面,因為前面很危險,故他一直是坐在后排位置。10歲的王同學也說爸爸媽媽告誡過他,剎車時坐副駕位置的人容易被甩出去,所以小孩不要坐在前排副駕位。12歲的劉同學則表示,以前他都是坐在后排,現在自己長高了,有時候也會偶爾到前排坐坐。“但爸爸媽媽一般都會制止,不讓我久坐。”
針對公安機關向市人大提請修訂深圳的兩項交通安全法規,市人大代表孫小荔表示支持。她說,這是一個國際慣例,歐美國家都是這樣實行,兒童必須要有安全座椅。“小孩沒有意識,他控制不了他自己的手腳,如有時候他隨便亂掰那個門的把手,將門掰開了豈不是很不安全?雖然有時候小孩是被大人抱在懷里,但車免不了有時候急剎,而急剎車是有沖力的,如遇這樣的情況小孩比大人更危險。所以說,兒童4歲以下應該坐兒童安全座椅。
上海、山東已立法實施
今年3月1日,上海兒童安全座椅立法正式落地實施,根據規定,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駕駛座位,未滿4周歲的孩子乘坐私家車,應該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據悉,這是內地首個兒童安全座椅的地方立法。
今年8月1日將實施的《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4周歲及以下兒童乘車上高速,必須坐安全座椅。未滿12周歲兒童,不得坐副駕駛位置。
內地目前僅上述兩地立法實施“4周歲以下兒童使用安全座椅”,而在歐美發達國家,兒童安全坐椅強制使用早已立法規范。其中,在美國、德國、英國和瑞典等國,不但早已立法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還對其實施召回監管。(記者陽荔)(廣州日報 陽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