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政策框架
根據德國《對外經濟法》規定,外圍投資者在德國投資享受與本國企業一致的國民待遇,因此中國企業在德投資時能享受到歐盟、德國聯邦政府及各聯邦州政府制定的涉及地區、就業和科研等不同的政策領域的優惠政策,包括為在德國的外國及本國企業的投資和經營活動提供補貼、低息貸款和擔保等優惠條件。這些投資促進措施中相當一部分直接以企業的投資活動為資助對象,通常只適用于部分地區,并由州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如選擇和審批項目、監督受益人遵守規定及確定促進重點等。歐盟和德國聯邦政府只負責制定框架條件和提供資金,發揮協調和監督作用。
4.2歐盟鼓勵政策框架
歐盟結構基金是歐盟為實施地區政策,縮小歐盟不同地區之間的發展差異,促進其經濟和社會的統籌發展從預算中撥款設立的基金。歐盟結構基金共分四項:
【歐洲地區發展基金】支持重點是鼓勵和促進能夠創造或保障工作崗位的生產性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地方發展計劃以及中小企業發展。這項基金與投資促進的關系最為密切;
【歐洲社會基金】是歐盟實施就業政策最重要的財政T具;
【歐盟農業指導與擔�;稹恐荚谥С洲r業結構改革以及農村地區的發展;
【漁業指導財政工具】主要支持漁業結構改革。
歐盟結構基金按階段實施。2000-2006年階段,結構基金主要用于為經濟落后地區建立基礎設施,促進企業投資(目標1)、支持面臨結構性問題的地區進行經濟和社會調整(目標2)以及更新教育和培訓體制和促進就業(目標3)。六年間,歐盟結構基金的累計投入為1950億歐元,約占歐盟預算總額的30%。其中,為目標1地區提供的經費占69.7%,目標2地區占l1.5%。德國可獲得207.07億歐元。在德國,目標1地區包括新聯邦州(原東德地區)和柏林東部(柏林西部的一部分屬于目標1過渡地區(至2005年));目標2地區包括老聯邦州(原西德)的部分地區和柏林西部。2007-2013年階段,結構基金重新制定了三大目標:趨同目標,即加快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地區競爭力和就業目標;領土合作目標,即加強成員國之問的跨國境合作。本階段總預算為3080.4億歐元。
根據歐盟的援助原則,歐盟結構基金項下沒有單獨的促進措施,而是為成員國國家、地方或其他促進措施提供資金支持。
具體執行程序是:歐盟委員會與各相關成員國的主管機構逐一協商制定該國使用結構基金項下資金的“共同體促進方案”,內容包括被促進地區情況、促進戰略和重點等。成員國(聯邦)政府與地方(州)政府在此方案基礎上制定實施計劃,并上報歐盟委員會批準。地方(州)政府負責管理和實施。
4.3德國政府鼓勵政策
德國政府的鼓勵政策主要來自兩大層面:第一是聯邦層面,如“改善地區經濟結構”公共任務(簡稱:GA)、投資補助和以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簡稱:KfW)為代表的向企業提供的各種資金優惠;第二是聯邦州層面,德國各聯邦州政府根據本州的具體經濟發展狀況,制定的多項促進措施。州政府同時還負責具體實施部分歐盟和聯邦政府的促進措施。德國政府的促進政策有如下幾大特點:
第一,德國有整套的投資促進措施,包括現金補貼、優惠貸款、提供擔保、國家參股等方式。主要資助的內容涉及:成立和收購企業、促進就業、改革創新、環境保護、市場開拓和人員培訓等。
第二,投資促進措施的資助對象主要是從事加工制造業以及相關的服務行業的企業。其中,中小企業是資助重點,獲得的補貼最高可以占到總投資的50%。歐盟劃定的大中小企業界線分別是:雇員人數在250人以上,250-50人之間,50人以下;年銷售額5000萬歐元以上,5000萬-1000萬歐元之間,1000萬歐元以下;總資產4300萬歐元以上,4300萬-1000萬歐元之間,1000萬歐元以下。如果中小企業隸屬于大型企業,該公司被視為大公司。
第三,歐盟和德國的投資促進措施主要是資助向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投資,以縮小地區差距,達到經濟整體發展的目的。所以,歐盟和德國的優惠政策明顯向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
德國的投資促進措施主要表現為減少企業的資本支出和經營成本,具體如下:
【投資的現金補貼】無論是德國本國投資者還是外國投資者都可獲得現金補貼�,F金補貼分為投資補助(Investitionszuschuss)和投資補貼(Investitionszulage)。
投資補助由德國“共同任務(GRW)”項目進行發放和管理,目的是改善地區經濟結構,提高區域經濟實力。要獲得投資補助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投資項目創造長期就業崗位,即工作崗位必須保持至少五年;二是要有銀行證明項目融資已到位,且私人資本至少占投資總額的25%。補貼水平取決于投資地和企業規模,根據對補貼的需求程度,德國分為五類地區,分別為A、A過渡、C、D和C/D混合地區,其余地區不享受此項補貼。
【勞動力補貼】德國根據企業需求制定了滿足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勞動力補貼措施,包括招聘和培訓支持以及薪酬補貼。一般項目由聯邦勞動局和各州共同實施。
—招聘支持。德國有800多家地方就業中介機構幫助企業招聘滿足不同崗位需求的人才。招聘支持形式多樣,包括面試、評估等,服務均免費。
—聘前培訓。當地就業中介機構可與投資者共同組織待聘人員的崗位資格培訓。投資者也可通過外部專業機構來組織培訓,產生的成本最多可獲得100%資助。
—薪酬補貼。企業如雇傭德國長期失業者或25歲以下待業人員,可獲得為期1年的薪酬補貼,補貼比例最高可占該員工薪酬及福利總額的50%;如雇傭殘疾人或老年人,補貼比例最高可達70%。
—在德企業對員工進行在職培訓可獲得最高占培訓成本50%的補貼。
【優惠貸款】ERP(歐洲復興計劃)中小企業地區項目:
—提供長期優惠固定利率貸款;
—最多可覆蓋85%的投資成本;
—最大貸款金額300萬歐元;
—從貸款中得到的優惠會降低最大投資補助水平;
企業通過開戶行向KfW促進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KfW(德國復興銀行)企業家貸款:
—利率低于市場利率且10年不變,最多享受3年免還款期;
—最多可覆蓋100%的符合自主范圍的投資成本;
—最大貸款金額1000萬歐元;
—不會減少投資補助水平;
—貸款對象為營業額小于5億歐元的公司;
企業通過開戶行向KfW中小企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此外,各州發展銀行還有一些優惠貸款項目供投資者選擇。
【信用擔�!恐菁墦m椖浚嚎蔀槠髽I向商業銀行項目融資提供50%-80%的擔保。提供擔保機構和金額為:
—州擔保銀行提供最多100萬歐元;
—州發展銀行提供最多250萬歐元;
—州財政部最高提供1 000萬歐元;
上述擔保應通過企業開戶行向擔保機構提出申請。
聯邦與州共同擔保項目:可為企業向商業銀行項目融資提供最高80%的擔保;擔保金額最低1000萬歐元。
上述擔保通過企業開戶行向普華永道復審公司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