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于1993年正式發行本國貨幣--拉特,同年9月拉特正式成為拉境內唯一合法流通的國內貨幣。拉特上市以來一直堅挺。自94年以來,美元對拉特的匯率基本穩定在0.5—0.59之間,2000年拉特對美元的匯率下降至1美元兌換0.606拉特。拉特以0.799的比率與特別提款權掛鉤。由于拉特價值高估,影響了本國商品的出口,也是導致國家物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拉商業銀行都進行了私有化,只有土地開發投資銀行為國有。截至到2005年9月,國家股份共占銀行總資本的5.3%,拉脫維亞居民占33%,外資占62%。
銀行貸款數額和貸款利率主要受市場調節,因多數企業經營不景氣,資金周轉量不大,銀行貸款利率一直較高,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銀行貸款數額不斷增多、貸款利率也在逐年降低
1995年拉發生金融危機,多家銀行倒閉。即使到目前為止,仍有不少居民對銀行心存疑慮。但由于銀行資金多元化,加之中央銀行加強了對商業銀行的金融監管,拉銀行的總體經營狀況不錯。
根據拉外商投資法規定:外國投資者將所獲利潤匯出不受限制。
最近幾年,經常項目赤字繼續惡化不利于經濟穩步增長 。內需旺盛造成國內信貸的快速增長和外貿逆差的不斷擴大,導致拉經常項目赤字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經常項目赤字為GDP的-13.6%,達8.47億美元。拉經常項目赤字惡化,對拉經濟的長期穩定與發展均極為不利,亦引起歐盟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關注。銀行信貸規模的盲目擴大,易導致銀行壞帳呆帳增多和制造泡沫經濟;因拉人口少市場容量小,拉消費市場增長的后勁乏力,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力將逐步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