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網站9月14日消息,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明確,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二)愛國守法,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各項職責;
(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舉止文明,關心愛護學生;教學、教研人員還應為人師表,仁愛敬業;
(四)教學、教研人員應熟悉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從事按照學科類管理培訓的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從事按照非學科類管理培訓的須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
(五)非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