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位于臺灣西北部,約在苗栗縣的中間偏西處,為縣治所在地。北以后龍溪與后龍鎮為界,東隔后龍溪與頭屋鄉、公館鄉相望,南鄰西湖鄉、銅鑼鄉。行政區輪廓像倒立的“香圓瓜”,北寬南窄,南北較長,總面積約37.9平方公里。主要河川除后龍溪外,尚有穿越西部山區的后龍溪支流南勢溪。最大住民族群為客家人,通行語言為四縣腔客家話及國語。
苗栗市西北、西南有山地1,800公頃,為農牧綜合經營發展地區,東邊有農地重劃區900公頃,東南部則以工商業為主,地平人稠,為該市樞紐地帶。
苗栗市為河谷平原、多丘陵的地區,最高點為西南方的上南勢坑、八甲附近與西湖鄉界的棱線上,海拔達240公尺,至西山尾海拔已降到50公尺左右,氣候屬于亞 熱帶季風氣候,氣候溫和多雨,雨量由海岸向山區遞減,雨季主要在5月至9月。
依據考古學家的研究,苗栗縣已發掘史前遺址存在的年代,從四千年前的彩陶文化到兩千年前的黑陶文化都有。其中位于苗栗市的遺址,僅有“苗栗龜山遺址”一處,位于舊龜山大橋北端橋頭,即龜山大陂圳入水口上方斜坡,有稀疏的石器及陶片分布。
在明鄭時代,苗栗縣一帶為平埔族原住民道卡斯族的居住地之一,總共分為九社,其中“貓里社”位于今苗栗市中苗、南苗地區,“嘉志閣社”則位于北苗地區。清朝康熙年間,漢人開始入墾,以來自廣東、福建地區的客家人居多。乾隆年間,貓里、嘉志閣兩社合并為“貓閣社”。清光緒中葉,貓閣社移居“城南六里”(今新英里新英小學一帶),男女共二百八十余人,其后裔仍居該地,舊地名即為“蕃社”。
清光緒15年(1889年),自臺北府新竹縣分拆出苗栗縣,為苗栗設縣之始,轄區為中港溪以南,大甲溪以北地區。同時,設縣治于“苗栗街”,即今苗栗市所轄范圍。
1895年日據臺灣后,苗栗廢縣而改為“苗栗支廳”,隸屬于臺灣縣(次年改名“臺中縣”)。1897年重置“新竹縣”,苗栗改隸之。1898年6月,廢新竹縣,苗栗改隸臺北縣“新竹辦務署”。同年11月,苗栗復隸臺中縣,并設“苗栗辦務署”。1909年,苗栗地方改隸“新竹廳”。1920年,復設苗栗街,為苗栗郡治,隸屬于“新竹州”。
二次大戰后,國民政府于1946年改“州、郡、街莊”為“縣、區、鄉鎮”。原苗栗街改稱“苗栗鎮”,為“苗栗區”區署所在地,第三次隸屬于新竹縣。當局于1950年10月調整行政區域,將新竹縣分為桃園、新竹、苗栗三縣,苗栗縣正式恢復,設縣治于苗栗鎮。1981年12月,苗栗鎮因屬縣政府所在地,升格為“苗栗市”以迄于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