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于1993年5月經民政部批準成立。同年11月在北京召開成立大會。
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人民調解員,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完善人民調解制度,以人為本,化解矛盾糾紛,增進人民團結,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貢獻。業務范圍是對會員進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教育,組織會員學習黨和國家關于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人民調解專業知識;發動會員積極調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總結交流人民調解工作經驗,開展人民調解理論研究,推動人民調解制度改革發展;支持人民調解員依法履行職責,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民間糾紛情況,人民調解工作情況,加強基層民主與法制建設方面的意見及建議;指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開展與國外和港、澳、臺地區調解組織的交流活動;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委托辦理的事項。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每屆任期五年,受司法部、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一屆協會的會長由原司法部副部長張耕同志擔任,副會長分別由劉志濤、陳琪、周賢奇、劉之元、譚竹清、鞠定國、李秀榮等7人擔任,秘書長由陳琪同志兼任、副秘書長由李明擔任。陳丕顯、劉復之、雷潔瓊應司法部和協會的邀請,擔任第一屆協會的名譽會長。1999年5月,協會召開了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進行了換屆選舉。原司法部副部長段正坤同志當選為第二屆協會會長,陳琪、羅建平、俞宏武、楊榮新、潭竹清等5人當選為副會長,陳琪兼任秘書長,李冰擔任副秘書長。劉復之、雷潔瓊接受司法部和協會的聘請,繼續擔任第二屆協會的名譽會長。2007年11月,協會召開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三屆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司法部副部長郝赤勇同志當選為會長,司法部基層工作指導司司長王玨當選為常務副會長,俞宏武、吳美麗當選副會長,李冰擔任秘書長,成洪亮、高建勛擔任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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