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藥師協會(英文名稱是Beijing Pharmacist Association,縮寫BPA)由北京地區的執業藥師(從業藥師)及相關專業人員自愿組成,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成立于2002年8月。
北京藥師協會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下設秘書處和3個專業委員會、5個工作委員會。
北京藥師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藥師的橋梁和紐帶,是推動北京藥學科技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北京藥師協會的基本宗旨是自律、維權、協調、服務,主要開展以下方面業務:1、履行團體職責,加強藥師的自律管理,規范藥師執業行為,維護藥師合法權益;2、學習、宣傳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合理用藥有關規章制度;3、開展與藥師相關的培訓服務及繼續教育,加強藥師隊伍建設,提高藥師的執業能力;4、組織開展與藥師相關的藥學方面的研究工作;5、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委托,參與有關藥師管理法規、規章的制定;承擔有關藥學學術發展、藥品合理使用及監管等方面的任務和項目;6、組織開展國內外藥學技術的學術交流與合作;7、介紹、推廣藥學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促進藥學技術的發展和進步;8、通過對藥師隊伍的現狀、要求和愿望的調研,為政府制定藥師隊伍管理和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提出建設性意見;9、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藥師學術刊物和科普資料,宣傳和咨詢合理用藥的知識,向藥學人員及公眾提供藥學信息和健康知識服務;10、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表彰、獎勵在生產、經營、使用、教育、科研中為推動合理用藥、保障公眾健康做出突出貢獻的與藥師相關的人員。
北京藥師協會與北京地區的醫藥科研單位、醫藥企業、醫療機構聯系密切,并與部分省級執業藥師協會建立了合作關系。協會負責的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已經實現了與執業藥師學歷教育的銜接。協會還經常單獨或與其他部門聯合舉辦各類學術交流、專業培訓和科普宣傳活動,并積極承擔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衛生局委托的專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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