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河北省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英文名稱: Gems & Jewelry trade association of Hebei (縮寫:GAHB) 。
第二條 本會是覆蓋河北省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協會,主要是由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企、事業單位、相關機構及知名人士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進行行業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推動和振興河北省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服務。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河北省工業經濟聯合會(經濟團體聯合會)的業務指導,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河北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本會的業務范圍:一是為河北省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提供服務;二是組織進行珠寶玉石首飾行業自律、協調、監督,維護企、事業單位及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三是協助政府部門加強對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監督管理。
具體是:
(一)開展行業調查研究,提出有關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團結一切從事珠寶玉石首飾加工、商貿、檢測鑒定、收藏、教育、科技和 信息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工作者,對國內外珠寶玉石首飾的供需形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產品開發以及進出口政策、價格政策、稅收政策、管理體制、法律法規 等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決策提出建議,為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企、事業單位提供服務。
(二)做好名牌戰略推進工作,促進企業科技創新、工藝創新、設計創新,實施名牌培育工程,提高我省珠寶玉石首飾企業的競爭力。
(三)參與相關產品市場的建設、指導,協助政府加強對珠寶玉石首飾市場的宏觀調控與指導監督,嚴格行業管理,制定行業標準、各種質量標準和行為規范,開展有關質量標準的宣傳,促進質量監督工作,并團結全行業積極貫徹實施、監督執行,使我省珠寶玉石首飾市場規范有序地發展。
(四)規范行業行為,進行行業自律;協調同行價格爭議,進行質量管理和監督,維護公平競爭,開展與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有關的社會活動。
(五)組織開展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專業技術人才職業培訓工作,提高全行業的素質,為全行業提供各類人才。
(六)組織并開展國內外、省內外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活動,多方位加強同省內外相關協會和商會的聯系,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珠寶玉石首飾展銷 會、展覽會,引進并推廣國內外有關發展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經驗,加強與國內外同行業的經濟技術交流合作。
(七)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其它任務等。
本會辦公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中華南大街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