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目前對進口貨物征收的關稅主要有基本關稅和附加稅以及教育稅。基本關稅是以進口貨物到岸價為基數計算的從價稅。附加稅又稱抵消稅,該稅是根據印度《1975年海關關稅法》對進口貨物征收的稅,在進口貨物的到岸價和基本關稅的基礎上計算而得,其稅率相當于對印度本國出產的相同或相似產品征收的貨物稅的稅率。根據印度2003-2004財年財政預算法案,進口貨物的附加稅稅率分為8%、16%、24%三種。教育稅征收對象為所有進口商品,以進口貨物的關稅總值為基數計算而得,統一按2%的稅率征收(但不包括保障稅、補貼稅和反傾銷稅)。按國際承諾征收約束關稅的商品可免征教育稅;教育稅從屬于《1975年海關關稅法》第3部分的附加稅,在印度境內生產最終產品所需進口的投入品和資本貨物,在征收教育稅時可享受優惠減免。
(二)關稅峰值
印度在2003-2004財年財政預算法案中將關稅峰值(不包括農產品、奶制品、汽車、酒類、香煙等產品的稅率)由30%降為25%。自2004年1月9日起,印度關稅峰值進一步降為20%。
(三)關稅平均水平
目前印度官方公布的工業品算術平均關稅水平為15%,未公布加權平均關稅水平。
(四)汽車產品關稅
用于載人的機動車輛(10座及以上客運機動車輛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車及賽車,關稅為105%,其余車輛關稅為20%。
(五)發電設備關稅
發電設備關稅為20%,電力設備(包括輸配電項目設備)關稅為10%,電表的進口關稅為15%。
(六)家電產品關稅
家電產品關稅為20%。
(七)IT產品關稅
有線電話機、電報機、傳真機、手機關稅為15%。個人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鼠標關稅均為10%。可移動硬盤、光驅、軟驅等存儲設備關稅為零。
2004年7月9日,印度政府公布了2004-05財政年度的政府預算,宣布將原移動交換機享受免稅優惠僅限于蜂窩移動電話提供商的范圍擴展至綜合接入服務提供商;生產陰極射線管所需零配件的特定原材料、生產移動電話所需的特定資本貨物、陰極射線管及其相關零配件、等離子顯示器免征關稅;目前生產電信級光纖和電纜而進口的特定貨物享受的免征關稅的優惠范圍擴展至所有附屬特定商品。
印度簽署了世界貿易組織1996年新加坡部長會議達成的《信息技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對電腦、通訊、半導體和科學設備等115種產品實行零關稅,而印度被允許從2005年1月1日起實施該協議。
(八)農產品關稅
活動物、、魚、 乳品、蛋類、蜂蜜、蔬菜(除洋蔥關稅為5%外)、水果(除蘋果關稅為50%外)關稅為30%。咖啡、茶關稅為100%。小麥關稅為50%,大麥、黑麥關稅為零,面粉關稅為45%。除臘腸關稅為100%外,其他肉類關稅為30%。糖類產品關稅為60%。其他農產品關稅為30%。
2003年1月,印度在取消大蒜進口數量限制的同時,將大蒜進口關稅從30%提高到100%(約束關稅的最高限)。2004年7月9日,印度政府公布了2004-2005財政年度的政府預算,將海關稅號1108項下的淀粉(除了小麥和土豆淀粉)以及1903項下的所有產品的關稅稅率從30%提高至50%;將海關稅號3505 10項下的中性淀粉的關稅稅率從30%提高至50%;將棕櫚油(除了原棕櫚油)的關稅稅率從70%提高至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