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法案,在文注冊公司的董事會構成中,至少兩位中的一位(如僅兩位董事),或者至少兩位(如超過兩位董事)必須為本地公民。而修改前法令規定本地公民數量在董事中所占比例須超過一半。
新法案將有利于吸引外國投資。
蘇公網安備 320902020009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