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企業的形式
一、企業的設立方式
(一)分公司或代表處
外國企業在巴西設立分公司或代表處,以及對其營業或許可進行變更時,都需要向巴西聯邦政府進行申請。只有當聯邦政府核發許可后,才能在各州申請注冊登記。估計完成時間至少為一年。
(二)子公司
主要為申請設立巴西國內公司,由兩個外國股東合資(自然人或法人),或是一個巴西股東和一個外國股東。該方式的審批相對較快,一般在申請后3 個月內可完成。但需要有一位巴西當地負責人,該負責人應為巴西公民或持有巴西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該負責人將具有公司股東所有權力,包括公司股份買賣、公司動產及不動產買賣及公司銀行帳戶的所有商業往來行為。
外國公司在巴西設立分公司時,均需由主管機關許可,但外國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的程序、審核過程繁復,且在稅賦上受到一定歧視性待遇。鑒于在巴西設立子公司時,并無國籍歧視且成立程序較為簡便,所以一般律師或會計師并不會建議外國公司在巴西境內設立分公司。
二、企業的組織形式
依據巴西《公司法》,企業可以采用個人獨資企業、簡易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作制企業等組織形式。其中,最為普遍的是有限責任公司(Sociedade Limitada,LTDA)和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e Anónima,S/A)兩種形式。
(一)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企業家獨自開展經濟活動,包括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流通。企業由一個自然人設立,自然人以自己的姓名給企業命名,對企業的全部活動負責。這一類型的法律實體適用于工業、商業以及服務業領域的經濟活動,但與科學、文學或藝術相關的職業不包括在內。
(二)簡易合伙企業
簡易合伙企業是指合伙人不實施商業活動的合伙組織形式,以及目標旨在實施智力活動、科學活動、文學創作活動或藝術活動的組織形式,公司制或合作制性質的組織形式不包括在內。簡易合伙企業須在法人民事登記所登記組織證明文件。企業的資產不足以支付企業的債務時,簡易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企業的全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有限責任公司
這種形態的企業需由兩人以上出資設立。出資人內部可以簽訂企業設立合同,輔之以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或適用于簡易合伙企業的規章制度。有限責任公司可從事商業、工業和服務業經營活動,企業設立合同需在商業登記所登記。出資人各自持有的份額代表出資人對公司資本的參與和享有,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
設立這一形態的企業,至少需有兩個股東,股東對公司的責任以其認購或取得的資本的發行價格為限。公司股本分成等額股份,公司必須以營利為目的。不論其設立目的為何,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是商業團體。開業前必須實施經濟和財務的可行性研究,以獲得公司基本結構的信息以及公司確實能夠成功的證明。公司資本金由現金和資產組成。按照公司發行的有價證券是否在證券交易所或柜臺交易市場交易,可將股份有限公司分為“開放型股份有限公司”和“封閉型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公開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閉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通過金融機構交易。公開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證券交易委員會登記,聯邦獨立行政機關負責對其實施監督和審計。上述兩種形式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須在商業登記所登記。
(五)合作制企業
合作制企業是一種民主的、集體形態的團體的創設,由20 人以上自愿聯合成立的組織形式,與簡易合伙企業的設立形式相同。
*注冊企業的受理機構
商業登記所、聯邦國稅廳、財務局、城市管理局
*注冊企業的主要程序
(一)個人獨資企業
企業所要交納的稅款可通過各主管機構直接確認。企業需要填寫的大部分表格(包括財務帳簿)可以在文具店購買。
在企業的開業手續中,某些環節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在聯邦國稅廳網站上,可以下載CNPJ 程序,申請人可以通過電子處理形式填寫相關表格。
第一步:
主管部門:商業登記所
必要的文件和手續:
?使用調查請求書,對企業名稱進行調查;
?填寫四張個人獨資企業使用的表格;
? 填寫商業登記所指定個人獨資企業需要填寫的標準申請書(藍皮)以及登記文件;
? 填寫微型企業確認通知書或小型企業確認通知書,提交三份復印件(取決于企業劃分的類型);
? 填寫三張1 型登記卡;
? 兩份企業所有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
? 住所證明(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包括正反兩面;
? 稅收憑證(州收稅單[GARE]編號370-0,聯邦收稅單[DARF]編號6621,納稅金
額可通過商業登記所查詢)。
第二步:
主管機構:聯邦國稅廳
必要的文件和手續:
?填寫兩份申請基本文件,向國家法人登記處申請登記,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署名(署名必須取得公證人的認證),文件由聯邦國稅廳提供的CNPJ 程序自動發
行;
?填寫法人登記卡和法人補充登記卡,保存在聯邦國稅廳提供的CNPJ 磁盤上;
?基本申請文件由代理人署名的,應提交經鑒定的委托代理書復印件,也可提交委托代理書原件。此時必須在法人登記卡上填寫業主的自然人登記證(CPF)號碼;
?提交經主管機構登記的企業設立證書或決議證書的原件或經鑒定后的復印件;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的住所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過去五年里向聯邦國稅廳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證明文件;出資者免繳個人所得稅的,需提交署名經認證的免稅申請書;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聯邦收稅單DARF,編號6621)。
第三步:
主管機構:財務局
必要的文件和手續:
?填寫五份登記申請書;
?填寫企業經濟活動分類申請書;
?填寫企業經濟活動分類申請書隨附的分類表;
?業主的納稅者證(CIC)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提交在商業登記所登記的所有文件;
?1 型財務帳簿(工業)和1A 型財務帳簿(商業);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基準年度),經認證;
?在公證處登記的租賃合同的復印件或所有權證明書,經認證;
?企業所有者的住所證明的原件;
?通過銀行支付登記費用(使用州收稅單GARE-DR,編號67-3)。登記費用可
通過財務局查詢。
第四步:
主管機構:城市管理局
必要的文件和手續:
?填寫兩份登記資料表格,取得納稅人登記憑證;
?國家法人登記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經登記的企業章程的原件和復印件;
?所有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基準年度)的復印件(正反兩面),經認
證;
?在公證處登記的租賃合同的復印件,經認證;
?51 型財務帳簿和57 型財務帳簿;
?填寫微型企業申請書;
?交付動產納稅人登記憑證后,城市管理局發放營業店頭稅的稅收支付單;
?提交上述文件后,企業可在相應的城市管理局申請營業許可。
(二)簡易合伙企業
企業繳納的稅費金額可向相應的主管機構咨詢。企業需要填寫的大部分表格(包括財務帳簿)可以在文具店購買。
企業的開業手續中,某些環節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在聯邦國稅廳的網站上,可以下載CNPJ 程序,申請人可通過電子處理的形式填寫相關文件。
第一步:
主管機構:法人民事登記所
必要文件和手續:
?選擇企業名稱,請求調查(須交納手續費);
?提交四份企業設立合同的復印件,所有頁面均須由出資者和證明人簽上姓名的起首字母,簽名需經公證處認證;
?若企業開展活動需要有特殊技能的專業人士(如律師)的存在,企業設立合同在法人登記所登記前,須經地區專業協會如巴西律師協會公認;
?經認證的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
?經認證的出資者的住所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為公開企業資本,向公證處支付的手續費。
第二步:
主管機構:聯邦國稅廳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兩份基本申請文件,向國家法人登記處申請登記,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署名,署名經公證人認證,文件由聯邦國稅廳的CNPJ 程序自動發行;
填寫法人登記卡,出資者或管理人員名單,法人補充登記卡,保存在由聯邦國稅廳提供的CNPJ 磁盤上;
?基本申請文件由代理人署名的,應提交經認證的委托代理書復印件,或提交委托代理書原件。法人登記卡上必須填寫企業負責人的自然人登記證(CPF)號碼;
?外國出資者或居住在國外的出資者必須提交經認證的授權委托書的復印件或原件;若此文件由國外發出的,該國所駐的巴西領事館必須檢查授權人的法律住
所,文件必須由官方翻譯人員翻譯;
?提交經主管機構登記的企業設立證書或決議證書的原件或經認證后的復印件;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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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者的住所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過去五年里向聯邦國稅廳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證明文件;出資者免繳個人所得稅的,需提交署名經認證的免稅申請書;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聯邦收稅單DARF,編號6621)。
第三步:
主管機構:城市管理局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兩份登記資料表格,取得動產納稅人登記憑證;
?國家法人登記薄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經登記的企業設立合同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基準年度),經認證;
?企業總部所在地不動產租賃合同的復印件,經公證處認證;
?51 型財務帳簿和57 型財務帳簿;
?交付動產納稅人登記憑證后,城市管理局發放營業店頭稅的稅收支付單;
?提交上述文件后,企業可在相應的城市管理局申請營業許可。
(三)有限責任公司
企業繳納的稅費金額可向相應的主管機構咨詢。企業需要填寫的大部分表格(包括財務帳簿)可以在文具店購買。企業的開業手續中,某些環節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在聯邦國稅廳的網站上,可以下載CNPJ 程序,申請人可以通過電子處理形式填寫相關文件。
第一步:
主管機構:商業登記所
必要文件和手續:
?使用調查請求書,對企業名稱進行調查(須支付必要的手續費);
?提交三份公司設立章程的復印件,所有頁面均須由出資者和證明人簽署姓名的起首字母,附加律師的簽名認證;
?填寫兩份1 型登記卡,記載企業設立的相關資料;
?填寫兩份2 型登記卡,記載所有股東、經理人員、委托代表和/或代理人的資料;
?填寫商業登記所指定的褐色封皮的標準申請書以及受理書;
?填寫三份微型企業證明文件或小型企業證明文件;
?在2 型登記卡上填寫相關資料的出資者和其他自然人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的住所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經認證;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州收稅單GARE,編號370-0,聯邦收稅單DARF,編號6621)。稅費金額可通過商業登記所查詢。
第二步:
主管機構:聯邦國稅廳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兩份基本申請文件,向國家法人登記處申請登記,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
名,簽名經公證人認證,文件由聯邦國稅廳的CNPJ 程序自動生成;
?填寫法人登記卡、出資者與經營者一覽表、法人補充登記卡,保存在由聯邦國稅廳提供的CNPJ 磁盤上;
?基本申請文件由代理人署名的,應提交經公證人認證的委托代理書的復印件,或提交委托代理書的原件。此時法人登記卡上必須填寫負責人的自然人登記證
(CPF)的號碼;
?外國出資者或居住在國外的出資者必須提交經認證的授權委托書的復印件或原件;若此文件由國外發出,該國所駐的巴西領事館必須檢查授權人的法律住所,
文件必須由官方翻譯人員翻譯;
?提交經主管機構登記的企業設立證書或決議證書的原件或經認證后的復印件;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與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的住所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經認證;
?全體出資者過去五年里向聯邦國稅廳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證明文件;出資者免繳個人所得稅的,須提交署名經認證的免稅申請書;
?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聯邦收稅單DARF,編號6621)。
第三步:
主管機構:財務局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五份登記申請表;
?填寫企業經濟活動分類申請書;
?填寫企業經濟活動分類申請書隨附的分類表;
?6 型財務帳簿;
?經商業登記所登記的公司設立章程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法人登記簿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的住所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經認證的復印件或經公證人認證的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企業活動涉及食品的零售的,需取得由公共衛生部門簽發的許可證;
?工業企業需取得環境衛生技術公司簽發的許可證明;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州收稅單DARF-DR,編號167-3。
第四步:
主管機構:城市管理局
必要文件和手續:
? 填寫兩份登記資料表格,取得動產納稅人登記憑證;
? 國家法人登記簿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 經登記的公司設立章程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基準年度),經認證;
? 企業總部所在地的不動產租賃合同的復印件,經公證處認證;
? 51 型財務帳簿和57 型財務帳簿;
? 交付動產納稅人登記憑證后,城市管理局發放營業店頭稅的稅收支付單;
? 提交上述文件后,企業可在相應的城市管理局申請營業許可。
(四)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繳納的稅費金額的大小可向相應的主管機構咨詢。企業需要填寫的大部分表格(包括財務帳簿)可以在文具商店購買。在企業的開業手續中,某些環節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在聯邦國稅廳的網站上,可以下載CNPJ 程序,申請人可以通過電子處理形式填寫相關表格。
第一步:
主管機構:商業登記所
必要文件和手續:
?使用調查申請書,對企業名稱進行調查(須支付必要的手續費);
?提交三份公司設立章程的復印件,所有頁面均須出資者和證明人簽署姓名的起首字母,附加律師的簽名認證,提交公開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章程;
?填寫兩份1 型登記卡,記載企業設立的相關資料;
?填寫兩份2 型登記卡,記載所有股東、經理人員、委托代表和/或代理人的資料;
?填寫商業登記所指定的褐色封皮的標準申請書以及受理書;
?填寫三份微型企業證明文件或小型企業證明文件;
?在2 型登記卡上填寫相關資料的出資者和其他自然人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的住所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經認證;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州收稅單GARE,編號370-0,聯邦收稅單
DARF,編號6621),稅收金額的大小可咨詢商業登記所。
第二步:
主管機構:聯邦國稅廳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兩份基本申請文件,向國家法人登記處申請登記,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
名,簽名經公證人認證,文件由聯邦國稅廳的CNPJ 程序自動生成;
?填寫法人登記卡、出資者與經營者一覽表、法人補充登記卡,保存在由聯邦國稅廳提供的CNPJ 磁盤上;
?基本申請文件由代理人簽名的,應提交由公證人認證的委托代理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提交委托代理證明原件。法人登記卡上必須填寫負責人的自然人登記證
(CPF)的號碼;
?出資者與經營者一覽表上必須列出擁有主要投票權的股東(人數限定在12 名以內)以及所有經營管理者的名單;
?外國出資者或居住在國外的出資者必須提交經認證的授權委托書的復印件或原件;若此文件由國外發出,該國所駐的巴西領事館必須檢查授權人的法律住所,
文件必須由官方翻譯人員翻譯;
?提交經主管機構登記的企業設立證書或決議證書的原件或經認證的復印件;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的住所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認證;
?公司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經認證;
?全體出資者過去五年里向聯邦國稅廳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證明文件;出資者免繳個人所得稅的,需提交署名經認證的免稅申請書;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聯邦收稅單DARF,編號6621)。
第三步:
主管機構:財務局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五份登記申請表;
?填寫企業經濟活動分類申請書;
?填寫企業經濟活動分類申請書隨附的分類表;
?6 型財務帳簿;
?經商業登記所登記的公司設立章程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國家法人登記簿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出資者的住所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經認證)或經公證人認證的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企業活動涉及食品零售的,需取得由公共衛生部門簽發的許可證;
?工業企業需取得環境衛生技術公司簽發的許可證明;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州收稅單DARE-DR,編號167-3)。
第四步:
主管機構:城市管理局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兩份登記資料表格,取得動產納稅人登記簿(CCM);
?國家法人登記簿(CNPJ)的原件和復印件;
?經登記的公司設立章程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出資者的自然人登記證(CPF)和身份證明書(RG)的復印件,經認證;
?企業總部的城市房地產稅納稅憑證的復印件(基準年度),經認證;
?經公證處認證的企業總部所在地的不動產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51 型財務帳簿和57 型財務帳簿;
?交付動產納稅人登記憑證后,城市管理局發放營業店頭稅的稅收支付單;
?上述文件確認后,企業可在相應的城市管理局申請營業許可。
(五)合作制企業
企業繳納的稅費金額的多少可向相應的主管機構咨詢。企業需要填寫的大部分表格(包括財務帳簿)可以在文具商店購買。
關于企業設立的程序,某些環節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在聯邦國稅廳的網站上,可以下載CNPJ 程序,申請人可以通過電子處理形式填寫相關表格。
第一步:
主管機構:商業登記所
必要文件和手續:
?使用調查申請書,對企業的名稱進行調查;
?填寫褐色封皮的表格;
?提交三份公司設立章程的復印件;
?填寫兩份1 型登記卡,記載合作制企業設立的相關信息資料;
?填寫兩份2 型登記卡,記載管理委員會和/或董事會所有成員的信息資料;
?管理委員會和/或董事會所有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的經認證的復印件;
?若會議記錄中沒有相關信息,則需提供管理委員會和/或董事會所有成員無犯罪記錄的證明文件;
?通過銀行系統支付稅費,使用州收稅單GARE 編號370-0 和聯邦收稅單DARF 編號6621,稅收金額的大小可咨詢商業登記所。
第二步:
主管機構:聯邦國稅廳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兩份基本申請文件,用于向國家法人登記處申請登記,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經公證人認證,文件由聯邦國稅廳的CNPJ 程序自動生成;
?通過聯邦國稅廳提供的CNPJ 程序,填寫法人登記卡和法人補充登記卡,將其保存在磁盤上;
?基本申請文件由代理人簽名的,應提交由公證人認證的委托代理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提交委托代理證明原件。法人登記卡上必須填寫負責人的自然人登記證
(CPF)的號碼;
?提交經相關主管機構登記的企業設立證書或決議證書的原件或經認證后的復印件;
?提交經商業登記所登記的發起人大會的會議記錄或公共證書;
?提交經商業登記所登記的企業章程,企業章程已經轉錄發起人大會會議紀要或公共證書的除外;
第三步:
主管機構:州合作制企業協會
必要文件和手續:
?填寫和提交申請書、登記卡和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