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措施的目的是彌補按照現行法律這些施工企業無法抵扣進項稅也不能申請提前退稅而產生的損失。根據經濟委員會對該草案所做的成本效益分析,通過該法律草案向承包商提供的優惠從而對該行業起到推動作用對于促進公共部門基礎設施建設是至關重要的,有利于國家發展并提高競爭力。
文本指出,只有在這些稅款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時才可以享受該優惠。并指出,要獲得該法律提供的優惠,應該鑒別企業是否擁有享受該優惠的資格,這個權力在財經部。另外承包企業應該與政府簽署一份投資合同,合同由相應的部室以及全國投資促進委員會簽署。
在該法律草案討論過程中,Luis Negreiros議員提醒說,這個法律草案在全國港口公司以及Callao南部碼頭的承包商之間產生不公平的待遇,因為后者將來在購買投資性物資或中間產品時可以享受該法律的稅務優惠,而前者則無法享受。